监控中心操作规程
1.上岗准备
上岗前进行个人自查,确保按照规定着装,仪表整洁,并完成签到手续。
2.持续监控
安保监控与消防报警系统全天候运行,设立24小时值守岗位,确保对防护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。
3.实时响应
值班人员需时刻关注监控画面,一旦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启动定点录像功能,并通知相关区域的保安人员进行跟进处理,同时上报至安全部门。
4.火灾警报处理
如遇火灾自动报警,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并前往现场确认情况,如果是误报,则应及时解除警报信号。
5.访问管理
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;若因公来访,需出示单位证明并由主管陪同进入,同时做好访问记录。
6.记录与交接
设立岗位日志,对于任何异常情况都要详细记录,确保交接班时能够准确传达信息,包括口头和书面形式。
7.环境维护
进入监控中心时须更换专用拖鞋,保持室内清洁;严禁吸烟及使用可能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,避免在操作台面上放置无关物品。
8.信息安全
工作人员需始终保持警惕,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监控点位、消防设施等敏感信息。
通过以上规程,确保监控中心运作高效且安全,为保护区域提供坚实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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